圍繞“四個矛盾”,做好“雙服務”,正確處理“服務”與“效能”的關系,以服務提升效能。
7月28日,由集團副總經理于開敏主持,投資事業部管理人員和招采監管部全員參加,針對楊總提出的加強職能部門服務的理念,圍繞“四個矛盾”,即“官事與管事間的矛盾”、“投資與招標間的矛盾”、“理和利的矛盾”、“干和坐的矛盾”,開展了熱烈的討論,最終提出做好“雙服務”的理念。
會中,招采監管部人員提出了各自對“四個矛盾”的理解和看法,對如何解決“四個矛盾”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會議指出,要打破傳統的思維方式,從過去依靠強化監管的管理模式向依靠組織架構集成、流程協作及提升監管人員素質的管理模式轉變。招采監管部作為一個職能部門,監督集團各部門及子公司的采購活動。在監督的過程中,要求招采監管部首先要擺正自己的位置,同時做好服務與管理。在遵守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學會轉變思想,增強法制意識、服務意識,切實維護好各部門及子公司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做好服務的同時,加強自我管理,通過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為集團營造和諧、穩定、公平、公正的采購環境。
會后,招采監管部堅定堅持以公司的發展為第一要義,充分發揮職能部門服務性原則,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雙服務”工作,即以解決問題為核心,全力開展“服務部門、服務公司”的雙服務行動。
一、了解部門、公司需求,做到有的放矢。采取主動走訪、隨時接待等方式,廣泛聽取部門及公司需求。開放集團采購專用群,使部門、公司意見能及時反饋到集團,采購類政策、法律法規知識及集團采購規章等也能夠及時直接下達到部門、公司當中,建立“時時關聯、處處溝通、隨問隨答”的直達通道。
二、細化采購要求,規范流程管理。自2015年10月《招標采購管理體系運行制度》試運行以來,集團的采購業務納入招采部統一管理,并實踐中不斷規范。經過一年多的試運行,新的《采購管理制度》已初步成稿,目前正在評審中。在新的制度中,進一步規范了采購流程,在《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范指導下,修改了采購額度、明確了采購形式,能夠很好的規范集團的采購業務,使其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尋,有流程可走。
三、加強引導作用,做好培訓服務。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招采監管部針對集團采購制度和采購流程等問題組織進行了多次交流會議,涉及了采購小組全體成員和部分部門、公司領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隨著新的采購制度的完善和國家新政策的發布,招采監管部將有針對性的繼續開展交流會議,組織制度的宣貫活動,讓大家充分意識到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加深大家對制度的認識和理解,并通過宣貫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歸納總結,及時反饋,通過系統的補充和修訂,使制度更加貼合集團發展的實際,并能更好的體現制度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四、增強服務意識,強化服務職能。集團采購工作要順應時代發展需要,適應國家政策變化,要善于創造科學有效地工作方法,充分發揮職能部門服務性原則,做到以解決問題為核心,全力開展服務部門、服務公司的“雙服務”行動,實現集團投資業務的方案優、效果佳、效益高的最終目標。